国家能源局将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作为应对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抓紧建立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供热。制定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的思路、定位、目标、任务和措施。将生物质能供热纳入能源行业管理,制定项目管理指南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环保及其他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生物质锅炉大气排放标准及相应的环保监测体系,完善财税和电价优惠政策。组织生物质锅炉供热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相关产品、设备和工程建设标准。以防治大气污染任务较重、淘汰燃煤锅炉任务较急的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组织编制生物质能供热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