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欣创进出口有限公司
报关顾问: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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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TEL:0769-3366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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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化妆品需提交哪此材料?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产品质量标准;
4.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FREE SALE CERTIFICATE.);
7.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
8.在华责任单位授权书,需公证、认证;在华责任单位接受授权的公证书;
9.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在提交上述资料前还应提交:进口化妆品SFDA官方网站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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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化妆品进口系列文章之化妆品进口流程图(贸易进口) 。
须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及详细货物清单。来自"疯牛病"疫区的化妆品,必须提供国家局核准过的生产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