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眩设施的高度与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和前照灯的高度有直接关系。在公路线形设计中,我国采用的驾驶员视线高度标准值是1.2m。根据调查我国汽车驾驶员视线高度建议值为1.3m(小轿车),大客车2.2m,卡车2.0m。汽车前照灯高度建议值为小型车0.8m,大型车1.0m。防眩板的间距一般为50m。
防眩板与中央分隔带上的护栏配合设置时,在结构处理上可以有两种办法,其结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眩板通过混凝土护栏顶部的预埋件架设在混凝土护栏上,这依赖混凝土顶部的预埋件来实现,一般采用焊接。
2、防眩板与波形梁护栏配合设置,可在分设型护栏立柱上加横梁(槽钢),防眩板固定在槽钢上,也可在组合型护栏立柱上固定防眩板。通过连接件将其架设在护栏上,也可单独竖立支柱将其埋设在中央分隔带上。
防眩板连续设置时,应每隔一定距离使其纵向断开成为相互独立的结构段,以一定长度的独立结构段为制造和安装单元,每一结构段的长度一般宜为4~12m,视采用材料、工艺情况而定。
防眩板设置在道路的中央分隔带上,免不了要遭受失控车辆的冲撞而损坏。为减轻损坏的严重程度,设计时应每隔一定距离使其前后相互分离,各段互不相连。这样不仅有利于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而且从防止温度应力破坏的角度来说也是必须的。防眩板每一独立段的长度可与护栏的设置间距相协调,选择4m、6m、8m、12m或稍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