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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价越高,穷人越有房子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前几天发了个帖子《房价的误区》,引发不少愤怒,仅仅《搜狐博客》的留言就有好几百,都在那里批驳房价越高穷人越有房子住是谬论
 前几天发了个帖子《房价的误区》,引发不少愤怒,仅仅《搜狐博客》的留言就有好几百,都在那里批驳“房价越高穷人越有房子住”是“谬论”。

    其实,“穷人有房子住是不是因为房价高”的问题可以讨论,因为穷人有房子住的原因肯定不会仅仅是因为“房价高”,一定还可能有其它因素。但是,当今中国房价高的地方,穷人都有房子住却是不争的事实。比如上海。

    昨天,在上海交大给总裁们讲课,一总裁学员反对我的观点,她说,有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而没房子住也是事实。

    于是,就再“科普”一下房价越高穷人越有房子住的道理。也算是对众多博客留言的统一回复吧。

    其实,拙作《房价的误区》就三个观点:

    1、国家没必要那么关注商品房价;

    2、国家应该关注的是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3、商品房的价格越高,穷人才越有房子住。

    我们不妨先先明确一个观点:什么人算穷人?什么是穷人?这是最重要的。显然,从国家的层面看,13亿人中,10亿农村人口中的大部分是穷人。从城市层面看,靠低保生活的人群算穷人。

    如果大家同意我这个观点,其实第一个问题就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这二种人都不会关心根本不属于他们的商品房价格。哪怕商品房价格跌到房子的造价,跌到2千一平方米,穷人买得起吗?现在上海市区(外环线内)的商品房价,已经没有2万/米以内的了。你就是降低10倍,那些低保户还是买不起,他们又怎么会去关心商品房价?那么,这些穷人是不是就没有房子,就都是住在马路上的呢?显然不是。他们都有房子住,而且都是住在基本免费的房子里。问题只是这些房子是谁给他们的?除了一少部分是政府给的保障房外,99%以上是商业动迁房。是开发商品房的开发商给的。

    众所周知,当一个城市的经济开始起飞以后,城市的土地就开始升值,人口开始聚集,经济越发展,城中心的房价就越高。于是,开发商为了赚钱,就在房价低的地方建房,把房价高的地区的穷人动迁到房价低的新房子里去住,,再在房价高的地方建房子卖。如此周而复始,城区的贫民区就减少了,穷人都有房子而且是好房子住了。显然,商品房价越高,商业动迁就有利可图,城市穷人就越有房子子住。

    其实,即使不是穷人;即使是普通人;人均收入中等的人;工资达到平均工资线(全国最高的是上海,去年是7112元)标准的人,他们工作一年也仅仅能够买一二个平方米的房子,你就是把房价降低一半他们也不会去买。所以,关心商品房价的,有能力买商品房的肯定不是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人,一定是很有钱的极少数人。肯定不会超过1亿人。我就买不起,至今名下还没有一套商品房。

    既然商品房与大多数人无关,国家还有必要那么重视商品房的价格吗?!这就是《房价的误区》要表达的第一个意思。

    《房价的误区》要表达的第二个意思是,国家为什么应该首先关注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这其实已经不是我的观点。自习执政以后,从来没有说过要打压商品房价的话,却多次表示要重视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并且写入了三中全会的的文件。问题是,国家为什么会从胡温时代的“关注商品房”转为习的“关注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道理很简单,因为国家的战略中心发生了调整,新一代领导人注重的是“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也就是农村户口人群的利益,而不像胡温那样把买得起商品房的中产阶级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所以,18大以后,党的战略中心立即从发展“新农村”转向建设“新城镇”。建设新城镇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给农民工提供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

    现在的问题只是:建设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的资金从哪里来?如此巨大的资金当然无法从正常的财政税收中来,只能从“土地出让金”中来。因为凡是农民工聚集的地方经济就比没有人聚集的地方发展,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就高。以上海为例,城中心的一亩地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高达几个亿!过去这笔收入被当地政府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几乎没有用于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今后,必须通过立法强迫地方政府按比例把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用于建设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同时,还应该规定,你不提供农村宅基地还田的指标,国家就不给你住房建设用地的指标。因为事实上,没有新的外来人口迁入你的地域,你又有什么理由要增加住房建设的面积呢?这样的最大的好处是,过去你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是外来农村人口的流入给你带来了经济的繁荣,你却设置种种障碍刁难外来人口的住房。现在,如果实行宅基地指标换住房建设面积指标,你就不得不求外地农民进城了。这就是《房价的误区》要表达的第三层意思。

    这是很重要的。过去,没有人想到要给进城多年的农民工以免费的保障房,而事实上,城市早在30年前就实现了人人有住房(尽管条件不好)。如果我们给进城的农民工免费的保障房的同时,农民还在乡下保留自己的翟基地,这对城市居民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农民放弃家乡的保障房,那他就应该有可以申请城市的保障房。如果农民不愿意放弃家乡的保障房,那他有权申请城市的“廉租房”,因为他在这个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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